繼承房產糾紛
首頁 / 繼承房產糾紛父母把財產都給了兒子,女兒還有義務贍養嗎
袁某玉的父母重男輕女的思想非常嚴重,對于女兒和兒子完全是兩種態度,袁某玉小時候,家務父母都讓她來做,卻把好吃的好玩的都給袁某玉的弟弟。在兩個人都成家之后,父母也常常資助弟弟,給弟弟買車買房,對女兒一家很少關心。
現在袁某玉的父母年齡大了,健康狀態下滑,而袁某玉的弟弟長期在外,又不想接父母過去住,父母就找到袁某玉,希望她來照顧兩人的生活,但袁某玉因心中不平,不愿意照顧。于是,袁某玉的父母就將她和弟弟起訴到法院,要求兒女盡贍養義務。
最終,經法院調解,袁某玉和弟弟每月各支付800元贍養費給其父母,并雇傭專人照顧,費用各半承擔。
【錦盾律師說法】
在家庭財產和情感關愛上,作為父母即使沒有辦法完全做到一碗水端平,也不要分配太失衡,每個孩子都是自己的子女,將愛和財產都給兒子,會造成女兒對父母存在一定的不滿。
當自己年老體衰,需要被贍養的時候,對于得到關愛和家庭財產較少的女兒來說,就比較容易產生抵觸情緒,進而會產生諸多糾紛,沒得到財產的子女覺得不公平,不愿意贍養,得到財產子女又覺得都是父母的子女憑什么只讓我來養,互相推卸責任。
錦盾律師建議,作為父母平等的對待每一個子女,合理的分配家庭財產,父母子女一場,好好對待彼此,別讓親情只剩下義務。

最終,經法院調解,袁某玉和弟弟每月各支付800元贍養費給其父母,并雇傭專人照顧,費用各半承擔。
【錦盾律師說法】
在家庭財產和情感關愛上,作為父母即使沒有辦法完全做到一碗水端平,也不要分配太失衡,每個孩子都是自己的子女,將愛和財產都給兒子,會造成女兒對父母存在一定的不滿。

錦盾律師建議,作為父母平等的對待每一個子女,合理的分配家庭財產,父母子女一場,好好對待彼此,別讓親情只剩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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