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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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不少人結婚,都離不開買房這個話題,女方要求加名字,男方糾結如果離婚那自己多吃虧。
什么是婚前財產,什么是婚后財產,離婚時到底房產怎么分割,很多人對此都理不清楚。
近期,錦盾律師就接到一位當事人的咨詢,說自己婚前貸款買的房子,婚后加了女方名字,結果沒幾個月女方就要求離婚,那么房子到底應該怎么分?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買房子婚后加名離婚怎么分
【錦盾律師解析】
首先,一方婚前交了首付,貸款買的房子,離婚時,需要分割房子的婚后還貸部分及增值部分。但如果房產證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相當于是對另一方的贈與,如果雙方離婚,原則上該房產應平均分割。但,通常法律在審核這類案件時,也會綜合考慮雙方對房產的出資、貢獻、婚姻存續時間、離婚原因等,判決分割比例。
【錦盾律師建議】
針對類似問題的建議這里再給大家提一下:
1、由于房價較高,很多人在買房時,需要借助父母的力量,如果父母為子女的購房出資的,不管該房是在婚前買還是婚后買,登記在誰名下,錦盾律師都建議保留相關的付款憑證,或者直接由父母的銀行賬戶轉賬到開發商的指定賬戶或銀行還貸賬戶。
離婚房產分割糾紛
2、如果需要加名的,錦盾律師也建議大家,在變更房產登記之時,加上對方所占份額的約定,或者,通過協議的方式,確定每個人所享有的產權份額,將共有財產劃分比例進行清晰的約定,可以避免在離婚時對房產分割問題產生較大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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