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糾紛

首頁 / 離婚房產糾紛

再婚夫妻一方給自己子女買房離婚怎么算


陳先生與二婚的曹女士領證結婚,女方帶著一個8歲的男孩與陳先生共同生活,兩人共同開了一家小型面粉廠,生意還可以,日子過的也算不錯。但兩人的感情并不像家庭的經濟條件一樣蒸蒸日上,反而出現了一些問題,曹女士也帶著孩子搬回了娘家居住。
再婚夫妻一方給自己子女買房離婚怎么算
在陳先生得知曹女士背著自己給繼子買房時,又給了本來就岌岌可危的婚姻一記重擊,陳先生提出了離婚,并要求分割曹女士給其兒子買的房。再婚夫妻一方給自己子女買房離婚怎么算?
【錦盾離婚律師說法】
本案中,如果曹女士用自己婚前的財產給自己子女買房,并且登記在其子名下,這屬于母親對自己兒子的贈與,離婚的話陳先生無權要求分割。但如果曹女士是用的婚后財產給自己子女買房,而且是在陳先生并不知情的情況下,屬于轉移夫妻共同財產,陳先生可以起訴曹女士的兒子撤銷該贈與行為。
再婚夫妻一方給自己子女買房離婚怎么算
錦盾離婚律師表示,父母對子女的“補貼”大多數情況下是沒什么太大爭議的,但一旦到了到婚家庭中,就成了矛盾,尤其是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拿夫妻共同財產“補貼”自己的子女,這種情況下,如果事后另一方并未追認,該贈與實際上侵害了另一方的財產權利,所以是無效的。如果雙方離婚,擅自贈與己方子女財產行為,可被認定為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后果是比較嚴重的。
為了避免此類糾紛,錦盾離婚律師建議,再婚夫妻可在財產分配上進行協商,達成一定共識,寫下書面字據,并在此基礎上分別訂立形式有效的遺囑,避免在贈與已方子女時惹糾紛。

錦盾律師咨詢

 

上一篇:婚后買的房子一方可以私自賣嗎

下一篇:分居了2年起訴離婚能離成嗎